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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第十二届“挑战杯”竞赛
发布时间:2020-08-29

轻松愉快的暑假早已到来,大家是否有在这些日子里充实自我呢,有兴趣参加我们的挑战杯吗?

“挑战杯”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每两年举办一次,被誉为中国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的“奥林匹克”盛会,是一项具有导向性,示范性,实践性和群众性的创业交流活动。

第十二届“挑战杯”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要开始了,下面就给大家具体介绍“挑战杯”的具体内容和要求。

一、组织机构

竞赛主办单位:共青团中央、教育部、中国科协、全国学联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。

竞赛承办单位:东北林业大学、共青团黑龙江省委。

二、时间安排

校级初赛:由各校组织,鼓励同学参与,遴选参加省级复赛项目,截至日期2020年7月31日前。(各地校赛参赛项目需在大赛官方平台统一填报)。

省级复赛:由各省举办,按照分配名额遴选参加全国决赛项目,截至日期2020年9月20日之前,需在大赛官方平台完成项目审批申报。

全国决赛:全国决赛由全国组委会聘请专家根据项目社会价值、实践过程、创新意义、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综合评定金奖、银奖、铜奖等项目。时间截止在2020年11月,具体日期暂定。

(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,全国决赛及相关活动以线上为主的方式举行,省级、校级各地赛事由各地采取合适方式举行)

三、参赛要求和作品类别

(一)参赛形式

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,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,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,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。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,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,各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最终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。

(二)参赛对象

普通高校学生:在籍本科生、硕士研究生(在职研究生除外)可参加。硕博连读生、直接攻读博士生若在举办大赛决赛的当年6月1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,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;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,前两年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;本硕博连读生,按照四年、二年分别对应本、硕申报。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(不作项目负责人)、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%。

职业院校学生:在举办大赛决赛的当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职业教育本科、高职高专和中职中专在校学生。

(三)作品类别

按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分类申报,每所学校限参加一类。聚焦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五大发展理念,设五个组别: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;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;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;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;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。

四、使用平台

大赛统一开发赛事平台,实现参赛报名,在线评审、视频答辩、展示交流等功能。平台当前开通了5类人员的相关功能,分别为参赛学生、校级管理员、省级管理员、评委、观众。平台使用指南请关注“创青春”公众微信号回复“挑战杯平台指南”获取。

五、更多信息

比赛咨询等请加入挑战杯交流群。(二维码)